亲子鉴定落户口流程
发布日期:2023-10-24
亲子鉴定落户口流程
一、先通过做父母和孩子的亲子鉴定,然后凭借肯定结果的亲子鉴定报告去县级妇幼部门补办出生证明,然后拿着出生证明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去上户口。
二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规定,婴儿须在出生三个月内申报出生登记。需要提交以下材料:
1. 婴儿的入户申请书;
2. 父母的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或未婚证明(户口本婚姻状况栏不能为空白);
3. 足月(3个月)的生育服务证;
4. 合法收养的,需提供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;
5. 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。
三、在生育管理服务协议书、出生医学证明、居民户口簿到地派出所进行办理。
四、最后进入审批程序,需要提交材料:
1. 婴儿的入户申请书;
2. 父母的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或未婚证明(户口本婚姻状况栏不能为空白);
3. 足月(3个月)的生育服务证;
4. 合法收养的,需提供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;
5. 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
。
五、注意事项:
1. 如果是未婚生育子女的,须出具出生医学证明,母亲要求和父亲解除子女关系的,出具双方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母亲要求子女随其落户的,出具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。
2. 对于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申请随父落户,若父亲户口所在地可以接收非婚生育子女落户申请,凭申请人《出生医学证明》、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、非婚生育说明。按照父亲自愿就近落户地的办理程序办理户籍登记。若父亲户口所在地不可以接收非婚生育子女落户申请,则仍需回母亲原户籍地申请办理随母落户手续。
3. 对于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申请随母落户,凭申请人《出生医学证明》、母亲居民户口簿、《结婚证》(如无《结婚证》,须通过律师或公证员对两人同居时间、非婚生育说明作出公证,并提交街道或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)以及与母亲的亲子鉴定。以上是关于亲子鉴定落户口流程的详细信息,希望可以帮助到您。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,请联系当地的相关部门或机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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